尚普咨询:中国翻新轮胎行业市场发展咨询案例
2019-08-20 20:39:50
关键词:翻新轮胎 市场规模 竞争格局 市场现状 市场需求 行业趋势 市场调研
我国是世界橡胶消费大国,随着汽车工业和矿山机械的迅猛发展,我国已连续7年成为全球第一大橡胶消费国。世界翻胎业创立至今已走过一个多世纪,我国轮胎翻新业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28年出现的翻胎社,即使从1937年国内建立第一家翻胎厂算起,至今也已有72年的历史。我国轮胎翻新行业开始步入世界轮胎翻新生产大国的行列。尽管我国轮胎翻新行业发展较快,但翻新轮胎的品种还不够广泛,目前80%以上集中在公交、货运栽重汽车的轮胎翻新上。随着轮胎的需求不断增加,为减少废旧轮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,并对其进行有效回收利用,顺应全球发展潮流和环保意识,轮胎翻新在汽车轮胎行业中飞速发展起来,更加速了轮胎行业的整体发展。尚普咨询推广对国内翻新轮胎行业持续研究,分别从技术设备、轮胎翻新率、生产规模、翻胎产品种类及质量等几方面,分析了我国翻新行业所面临的问题。并针对以上问题,提出了管理、立法和经济政策方面的建议,对轮胎翻新行业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。
我国是轮胎生产大国,也是轮胎使用大国,每年的废旧轮胎产量一直在不断攀升。数据显示,2010年,中国废旧轮胎的产生量大约在2.69亿条,并在随后的几年中不断攀升,到了2014年,废旧轮胎的产生量已经达到2.98亿条。在节能减排方面,与同规格的新胎相比,翻新轮胎可大量节省橡胶原料、加工费;免除钢丝或纤维骨架费用;大幅降低能耗污染。
目前我国轮胎翻新产量仅为1650万条左右,翻新率仅为5%左右。世界其他国家大车轮胎翻新比例平均在60%以上,小车翻新比例平均比例在30%左右。我国的翻新轮胎行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。在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管理方面,我国更大的差距还在于管理方面。美国总统令规定:不准轮胎一驶到废;欧洲采用年检和保险强制措施,轮胎花纹超过磨耗极限,年检不予通过,保险也不理赔。
中国轮胎翻新需全额缴纳增值税,税负高于机械、化工等其他制造业2~3倍。轮胎生产企业,无需缴纳废旧轮胎回收处置费,并将废旧轮胎作为物资出售,采用招标、价高者得的模式。
目前,我国废旧轮胎回收队伍庞大,但企业小、乱、差的现象比较普遍,难以形成规模优势。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统计数据显示:全国废轮胎综合利用企业有2000多家,其中从事轮胎翻新的企业有500余家,80%以上属于中小企业。这些企业翻新轮胎的年产量一般在1万~2万条,达到10万条以上者寥寥无几。
中国翻新市场影响因素:无三包轮胎企业的存在,其轮胎不具有可翻新性,因此减少轮胎翻新企业的胎体来源;无三包胎凭借价格优势,抢占翻新企业客户。部分不正规轮胎翻新企业的不正当经营,小作坊式生产粗制滥造,毁了翻新轮胎的声誉,导致消费者对翻新胎的接受度低。中国消费者还没有形成对于翻新轮胎的使用习惯, 认为“翻新轮胎”是残次品,对其认可度低。生产时不考虑翻新:国内轮胎企业生产时较少考虑翻新问题,造成很多旧轮胎质量不高,不具备翻新的要求。使用者缺乏轮胎保养意识:中国路况差,超载现象严重,运输企业对轮胎日常检测不严,导致轮胎使用到极限,不具备翻新价值。我国轮胎翻新技术水平不高,在产品质量、生产工艺设备、原材料、测试手段、生产管理等多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差距较大。2012年出台的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-2012》规定,禁止在汽车转向轮使用翻新轮胎。进一步扩大了翻新轮胎限制使用的范围,制约了翻新行业的发展。政府对翻新轮胎的补贴力度不足。造成我国翻新企业在废旧轮胎的收购费用上支出较大,影响其整体利润。轮胎翻新行业准入门槛过低。企业技术含量低,只能靠价格战维持生存,造成恶性竞争局面。翻新企业没有深入了解轮胎的用途,也没有为消费者进行正确的指导,一旦翻新胎用在了不当的位置,就有可能出现危险,导致消费者对翻新轮胎的接受度不高。
轮胎更换情况:货运公司对轮胎更换无严格规定。司机自主换胎,司机考虑成本问题,只要轮胎还能跑就继续使用公交公司技术部,一般3个月对轮胎进行检验,若胎面接近磨耗标准线,就会换轮胎。
使用翻新轮胎车队情况
原因1:货运车辆受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:国家对车辆开征的各种税费均以车辆的核定吨位计征。在各种税费固定计征的情况下,超限超载运输便是提高运输经济效益的最现实、最直接的办法。
原因2:货运市场竞争激烈:运力盲目增长,货源信息不畅,运输成本(高速费、油费等)的提高加剧了货运市场的竞争,转变为超载超限运输上竞争。
原因3:汽车制造业和改装业不规范经营:一些汽车制造和改装厂为迎合车主少缴费(养路费、过路费等)的心理,采取降低吨位标识或非法改装、拼装车辆等手段,以谋取经济利益。不法生产厂家助长了超限超载运输的蔓延。
原因4:治理不力、执法不严:在执法规范上很多地方存在粗放型管理,有无违法情况、罚多罚少完全掌握在路上执勤民警手中,导致对于查处的超载车辆,实行“以罚代管”、“只罚款不卸载”的方式。
原因5:运输企业管理混乱,行业监管失控:目前很多车辆都是私人购买然后挂靠在某运输公司,运输公司每月收取一定的挂靠管理费,至于货车怎样运营运输公司不管,存在货车车主在装货,超载上无人管理,没有任何约束。